自1年 7 月2025起,Virginia州太阳能开发和能源储存管理局将不再运作。在2015创建该管理局的授权立法包括一项日落条款,规定该管理局将于2025的10年后失效。

弗吉尼亚州太阳能开发和能源存储管理局

弗吉尼亚州议会于2015年根据《弗吉尼亚州法典》第45 . 2成立了Virginia州太阳能发展局(简称“局”),旨在促进、协调和支持局或其他合格实体对太阳能产业和太阳能项目的开发。了解更多


  • 制定增加太阳能项目融资可用性的计划;
  • 促进联邦公共和私营部门设施中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增加;
  • 促进弗吉尼亚州太阳能产业的发展;
  • 为公共和私人实体之间合作开展太阳能项目提供中心。

该管理局最初成立时由11非立法公民成员组成:六名成员由州长任命,三名成员由众议院议长任命,两名成员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。在2017立法会议上,弗吉尼亚州法典 § 67 - 1500进行了修订,将能源存储列为管理局研究的一项重点活动。因此,该管理局更名为弗吉尼亚太阳能开发和能源存储管理局,并增加了四名成员:由州长任命的2 ,众议院和参议院各有1名。该立法扩大了权力机构的用途,包括将联邦定位为能源存储技术研究、开发、商业化、制造和部署领域的领导者。该管理局的权力扩大到包括:

  • 促进弗吉尼亚州公立和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在能源存储相关研究、开发和商业化方面的合作;
  • 监测国内和全球的相关发展;以及
  • 确定并与联邦的行业和非营利合作伙伴合作。